教育部专业目录代码:101101
学制四年,毕业授予理学学士学位
培养目标:培养具备较系统的护理学及相关的医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,具有基本的临床护理能力、初步的教学能力、管理能力、科研能力以及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的职业素质,能在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。
主要课程:正常人体解剖学、病理生理学、药理学、病原生物学、健康评估、护理学基础、内科护理学、外科护理学、妇产科护理学、儿科护理学、精神科护理学、社区护理学以及护理伦理学、护理人文素养(职业道德与专业品质社会医学、护理心理学、人际沟通、护理美学)等。
就业范围:各级医院、医疗卫生机构,从事护理临床、教学、科研和管理工作。